評論:互聯網反腐神奇需制度保障

評論:互聯網反腐神奇需制度保障

  官員「日記門」,一門接著一門。對於實際已經無法從互聯網的神奇魅力中「被抽身」而出的公眾來說,湖北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長譚志國此次的「腐敗日記」事件,其實已經不再具有太多感官上的新鮮。而據說「腐敗日記」為偽造、它的真正作者到底是誰,用恩施紀委相關負責人的說法,「已經不再重要」了。當務之急是要儘快採取必要的調查手段,查清日記所反映的事實本身。

  從現在能夠得到的資訊觀察,「腐敗日記」以及日記裏被「人肉」、被對號入座的主人公公安局副局長譚志國,或許真的不是日記的真正作者。有多少公職人員會如韓峰局長般熱衷於記錄自己那波瀾的經歷,確實值得懷疑。尤其是在「局長日記」已經案發的今天,條件反射般起碼的警覺,想來還是應該有的。有網友接受媒體採訪承認自己是日記的真正作者,但卻表示他並非無中生有,而是在收集了相關投訴人在網上的帖子後才進行的「創作」,是為了幫助「投訴人問題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和解決」。問題來了,舉報人長時間的實名舉報,不要說撼動被舉報人一絲一毫,連紀檢部門的調查程式都啟動不了。幸好有網友熱心於「創作」,幸好這樣的「創作」與傳播很僥倖地引發了圍觀,才最終如償所願。

  當然,上述判斷往往需要基於一個假設。那就是,現實生活中的舉報人與「腐敗日記」的「創作者」沒有任何私下聯絡行為。之所以要做這樣一個尾碼式的兜底,是因為在有關部門和不少涉事當事人口中,最常見的便是所謂「勾結」和「別有用心」的道德指責。彷彿一個「別有用心」就可以推掉所有東西。其實話說回來,哪怕真是「別有用心」又如何?這些官員所謂「腐敗日記」、「情色日記」的流出,就算真是什麼競爭對手的幕後操作,動機確實不純,是否就能成為各種表現形式背後最核心的事件真相的天然擋箭牌呢?動機是一碼事,事實是另一碼事。尤其是在互聯網這一革命性的新技術面前,任何利益方均可以較傳統時代相對更公平、更對等地做出舉證、拿出事實。於公眾而言,最終的目的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真相。哪怕雙方都「別有用心」地想搞掉對方,在他們博弈、舉證的過程中,受益的還是社會公共利益。

  互聯網越來越多地成為個案被關注、被解決的關鍵力量,甚至是唯一便捷、起作用的力量。除了欣慰,還有諸如這種「舉報文學」的「創作」倫理問題,真相求得竟然需要這樣逼仄的手段,是無奈,也遭遇了爭議。而那些已經寫入法律文本、被制度化的渠道,越來越乏力,更是需要警惕的。回到本次事件,舉報人的實名舉報,這一被從中央到地方多次強調要保障的重要渠道,竟然不得不寄希望於不那麼制度化的互聯網圍觀。「舉報文學」應運而生,依託的是傳統制度化路徑尷尬的現實困境。舉報半天,石沉大海,無人問津,這還算好的,甚至舉報材料被「洩露」給被舉報人,遭遇打擊報復,也屢見不鮮。制度化的渠道不通暢,很多就源於權力執掌部門的慵懶、不作為和亂作為。

  有論者對互聯網的干預現實,曾做了如下表述:「網路能夠救人,但救人也只能救少數幸運兒;網路能夠反貪,但反貪也只能反少數倒楣蛋。」(《東方早報》2009年10月14日)表達雖顯嚴苛、透著痛心,但卻不失中肯。正是那些掛在墻上、寫在法律文本中的制度溝通渠道長期不給力,才客觀上逼出了互聯網的「反腐神奇」。當然,個案的正義,就是這麼一縷一縷,追出一個算一個。但最有可能反覆適用,既達致終極正義又惠及每個人的,還是制度對正義的剛性保障。

本文引自 http://big5.ce.cn/cysc/tech/07hlw/guonei/201011/22/t20101122_20548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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