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ity and Danger 英國女爵士的「骯髒觀」
056 瑪麗·道格拉斯
【作者小傳】
瑪麗·道格拉斯(Mary Douglas),著名人類學家,一生筆耕,發表大量著作,對世界人類學有重大貢獻,可謂現代人類學大師。其著述雖在華文人類學界享有高度名望,但論著多數尚待翻譯。她對於中國人類學的影響主要通過國內同人述評之作間接產生。
人們常常提到禁忌,什麼叫禁忌?一個社會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禁忌?禁忌有什麼獨特功能?比如「髒」的禁忌,一雙鞋子,其本身談不上髒或不髒,尤其是當它放在地上的時候,你看到自家鞋櫃或者門口地上擺的鞋子,不會說它們髒,但如果把這些鞋子放到一本白淨的書上去,你會不會覺得很髒?至少有點兒不大對勁吧。同樣,如果一本書放在桌上,你覺得是正常的,要是我把它甩到地上去,你就會覺得它被弄髒了。這說明所謂的「髒」不是一個有本質的東西,它是一種空間裡關乎位置的概念。
我想介紹的這本Purity and Danger可惜的是沒有中文翻譯,書名譯過來叫做《純潔與危險》或者《潔淨與危險》,作者叫瑪麗·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瑪麗·道格拉斯是個非常偉大的人類學家,剛剛去世不久,死前還被英國封為女爵士。她活了86歲,完全改變了現代人類學,甚至是我們對人類思維方式的認識。
這本書首先提出的挑戰就是研究我們剛剛說的什麼叫做「骯髒」的問題。我們過去常常覺得骯髒表示某個東西很不衛生,可是你仔細想過什麼叫做不衛生嗎?其實這不只是個自然科學範疇的東西,更是一個文化習慣。比如我們會覺得坐在地上很髒,但對日本人來講,坐在地上就不髒了,我們會說用手吃東西很髒,但是印度人卻覺得用手吃東西那才叫乾淨,所謂乾淨與不乾淨,髒與不髒,是有文化作用在裡面的。一個東西乾淨或不乾淨決定於它的空間和位置,這就是瑪麗·道格拉斯提出的一個極具創造性的想法。她從這個想法開始接著研究別的社會禁忌問題。
她很仔細地研究了猶太教的經典《舊約聖經》的利未記(Leviticus),認為過去有很多解釋非常奇怪。書裡耶和華就是上帝,他對他的子民以色列人說,注意,豬是不能吃的,它是不潔的,駱駝是不能吃的,它是不潔的,兔子不能吃,它是不潔的。水裡面的東西都能吃,可是水裡沒有鰭又沒有鱗的也不能吃。天上的東西大部分可以吃,可是有些東西還是不能吃。它規定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而且規定得很奇怪。什麼叫乾淨,什麼叫不乾淨?什麼叫潔,什麼叫不潔?
大家都不曉得該怎麼理解這些命令。這規定到底是怎麼得出來的?它的根據是什麼?兔子是不是真的很不乾淨?豬是不是真的很不乾淨?沒有鰭又沒有鱗的東西,比如中國人常吃的海參、海蜇不就是這種東西嗎?難道吃了它們會有問題嗎?很多學者都曾經研究過,而瑪麗·道格拉斯則用我們剛剛說的那種方法重新去看這些禁忌食品。她總結出一種規律:原來所有的禁忌都能夠反向折射出一個社會或一個文化的宇宙觀,可以從中看出它怎麼去分類萬事萬物。比如像猶太人,他對動物的看法就符合這一點。豬為什麼不能吃?豬跟牛羊一樣,有蹄有腳趾,可這其中的大部分動物都會反芻,豬不會反芻,所以豬是一種「異常」的動物,在這種類別裡面它是不正常的,是異類。所謂不正常就是位置擺錯了,像把鞋子擺在書上是不對的,所以它是「不潔」的。同樣,駱駝會反芻,可是它沒趾,所以它也是異常動物;大部分水裡面游的東西都是魚,猶太人覺得,魚有鱗片、有魚鰭,可是海參、水母、海膽、海星這些東西沒有鱗片,沒有鰭,所以沒辦法好好地被安放在「水族類有鱗有鰭」這個類別裡,於是它也是不潔的,不乾淨的。
有一些話常被叫做粗話、髒話,不是那些話本身是粗的、髒的,倘若你身邊所有人都是黑社會和流氓,天天都說這些,你便不會覺得有任何問題。但是你若在大庭廣眾或者電視上說髒話,就會讓人覺得很不能接受。一個東西的定義要看它的位置在哪裡,這就是偉大的人類學家瑪麗·道格拉斯的創建之一。大家看完這本書或聽我介紹之後回去可以好好想一想自己身邊有什麼樣的禁忌,有什麼東西是不能碰、不能說、不能吃的,你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現我們的文化和宇宙觀,會發現我們是如何分類這個世界的。
本文引自 梁文道《我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chapter_121078_77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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