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忽必烈
(1215~1294)

 

  元朝的創建者。拖雷正妻唆魯禾貼尼的第二子。忽必烈為藩王時,便熱心於學習漢文化。1251年,長兄蒙哥即大汗位,忽必烈以皇弟之親,受任總理漠南漢地軍國庶事,南駐爪忽都之地。他先後任漢人儒士整飭邢州吏治,立經略司於汴梁,整頓河南軍政,並屯田唐、鄧,收到積極效果。1253年,受京兆(今陝西西安)封地,忽必烈又在這裡任諸儒臣興立屯田,興復吏治,恢復農業,建立學校,進一步取得北方漢族地主階級對他的擁護,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社會基礎。

  同年,忽必烈受命與大將兀良合台遠征雲南,滅大理國。1258年蒙哥興師伐南宋,授命忽必烈代總東路軍。1259年9月,忽必烈率師抵淮河,蒙哥在合州前線病逝的消息傳來,忽必烈仍揮軍自陽邏堡渡長江,圍鄂州(今湖北武漢),並以軍接應從雲南北上的兀良合台軍。這時,得悉留守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擅自徵兵圖謀汗位,忽必烈立即採納漢人郝經的獻計,與宋約和,輕騎北返燕京。

  1260年3月,忽必烈在部分諸王的推戴下,即汗位於開平,建元中統。在中央設中書省,以王文統任平章政事,在各地分設10路宣撫司,任漢人儒士為使。同年五月,阿里不哥也在部分留居漠北的諸王擁戴下,稱大汗於和林。忽必烈以漢地豐富的人力、物力為依托,出兵擊敗阿里不哥。在與阿里不哥鏖戰的同時,中統三年(1262)春,益都行省李乘機叛亂,被忽必烈迅速鎮壓。李的叛亂引起忽必烈對漢人的猜忌,於是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廢除漢人諸侯的世襲制度,削弱這些家族的軍權,在地方上實行軍民分治等等,一方面以加強中央集權,另一方面則可嚴密對漢人的防範。此外,又在各級政權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權,使與漢人官僚相互牽制。中統五年八月,忽必烈又改元為至元。經過從中統元年到至元初年的增改損益,新王朝的各種制度大體上確立下來。至元八年(1271),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建國號為大元。次年,確定以大都為首都。中央集權政治的重新確立,恢復了正常的統治秩序,對人民的賦役剝削限制在一定的數額之內,並採取了一些有利於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措施,如立司農司、墾荒屯田、興修水利、限制抑良為奴等。但是,這個政權也保留了大量的蒙古落後舊制。這些制度在元代始終保留下來,嚴重地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使元代的社會矛盾愈益激化。同時,忽必烈又積極著手消滅南宋的戰爭,至元十一年,命伯顏大舉伐宋。十三年,下臨安,十六年最後消滅了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殘餘勢力,完成了全國的大統一。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少數民族統治全國的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國疆域的規模。

  全國統一後,忽必烈的保守、嗜利和黷武等消極因素都有了發展。他重用回回人阿合馬。阿合馬從中統初便主管中央財政,多方搜刮,權勢日重。後阿合馬獨擅朝政。十九年,大都發生了王著、高和尚刺殺阿合馬事件。此後,忽必烈又先後任盧世榮、桑哥專理財政,都以失敗而告終。同期,忽必烈接連派遣軍隊遠征日本、安南、占城、緬甸與爪哇,都遭到失敗。但抗擊海都、篤哇等西北諸王的侵擾和平服東北諸王乃顏叛亂,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至元三十一年,忽必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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